国办7月31日发《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》。
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,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。民办幼儿园参照当地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。
所需资金,中央财政分地区分担50%、60%、80%。
中国政府网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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